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第二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有效期,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施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制定机关应当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延长有效期的,重新发布实施,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有效期。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不得延长有效期。”各有关部门要在202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基础上(见附件1)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填报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邮箱。2021年以后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一并清理。
截止2023年6月1日,已经到期或者延长后到期的,均需要宣布废止,如果部分条款仍需继续使用,应重新按《办法》规定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延长有效期的,重新发布实施,并按照《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报送备案。
二、清理原则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文件清理工作由制定机关负责组织清理。多个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并征求其他制发单位意见。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或者实施部门提出清理建议和理由,报请市政府决定。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单位也要零报备。
三、清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全面清理,明确清理时限,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司法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刘晓芝 联系电话:3210867
电子邮箱:zltssfjjdb@163.com
附件:1.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中共扎兰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扎兰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施行日期
有效期至
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1
市政府办
扎政办字[2016]
92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6-22
2026-7-11
2
市政府
扎政发[2006]
97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9-20
3
165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各乡镇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2016-11-24
4
扎政办字[2009]
118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文革”致残人员医疗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11-14
5
扎政办发[2008]
4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8-2-19
6
14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城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5-12
7
6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经济住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8
38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9-7-7
9
扎政办字[2017]
147号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兰屯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12-29
10
扎政办字[2015]
45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
2015-3-25
11
82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9-7-21
12
扎政办字[2019]
40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扎兰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工作规则》的通知
2019-8-28
13
48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10-19
14
扎政办字[2020]
39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11-26
15
教育局
扎教发[2008]16号
关于印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8-3-12
16
农牧业局、档案史志局
扎农牧字[2018]
110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的通知
2018-5-15
17
扎教发[2006]
2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17
18
财政局、
人民银行扎兰屯支行
扎财发[2011]
170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6-5
19
烟草专卖局
扎烟专[2020]
7号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
2020-2-15
20
财政局
扎财发[2021]
20号
《扎兰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扎兰屯市直属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2021-3-1
附件2: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报送机关(盖章) : 报送日期:
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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