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向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农村人口情况排查的公告
为准确掌握扎兰屯市农村人口现状及变化情况,为推动扎兰屯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二轮延包工作奠定基础,决定开展农村人口情况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以村为单位,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户籍信息、人口登记、土地承包等信息开展农村人口情况排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在排查范围:一是户籍在本村的;二是被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是在本村取得家庭承包土地的。
排查内容包括:一是以户为单位对农村人口现状进行排查登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成员的基本信息。二是摸清人口变化情况,以户为单位对农村人口变化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详细掌握新生、婚入、死亡、迁入、迁出、上学、进城落户、入伍、服刑等各类情况。重点排查跨省、跨地区户口或多个户籍情况,建立市、乡、村农村人口信息“一本账”。
二、排查方式
被调查人提供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等各类证明、声明等文件资料,由村民委员会审核确认后,登记《扎兰屯市农村人口排查登记表》,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农村人口台账。
三、相关要求
请排查范围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联系,配合开展农村人口排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人口变化情况。不能按时返乡配合开展排查的,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各村调查工作小组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拒绝配合排查工作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村人口排查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事关二轮延包,是切实维护每一个被排查人员切身权益的重大事项,请务必相互转告本公告信息,积极配合,携手共同完成农村人口排查工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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