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并印发《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共计12次。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由于部分成员调整,对于新进班子成员,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主要党政负责人带头带领新进班子成员进行宪法宣誓,在班子成员内形成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性文件,研究破解掣肘难题。
三是全面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坚持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本年8月份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全面落实《扎兰屯市赋予乡镇、涉农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实施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现基层“一队四所”联合执法,确保同一事项办理流程规范统一。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认领服务事项共计80项,切实减少办事材料、办事环节、跑动次数。
二是规范阵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区设置和服务大厅窗口布局,积极简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设有5个服务窗口,让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大厅均设有“帮办代办”服务窗口,组建11支帮办代办服务队伍,设有专兼职工作人员71人。年初以来为我乡前来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引导、填写表格、网上申报、养老资格认证等帮办代办服务1066次。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全程提供无偿上门服务,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理念与实践。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要求,围绕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任务,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精神实质,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累计开展行政巡查检查92次,其中说服教育24次,劝导示范5次,谈话提醒9次。
(三)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未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4年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无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托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南木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建立健全《南木鄂伦春民族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着重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核。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南木鄂伦春民族乡积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针对实效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乡人民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针对建议和提案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办理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均在规定时间办结。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周”等学习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南木鄂伦春民族乡积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土地日、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乡村两级共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各村居创建法律顾问队伍,定期下村开展法律宣讲会,针对基层频发的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交通纠纷等重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用生动通俗的话语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2024年我乡共计培育“法律明白人35人,其中骨干35人,实现“法律明白人”乡村两级全覆盖,每年度组织全体“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五)强化社会治理,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圆满完成重要时段、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劝返进京访2批次4人,对重点信访人员葛顺义非访行为予以依法打击,并引导通过司法途径反映诉求,目前案件已二审终审,其相关诉求全部驳回。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5批次62人,办理网上信访件3起,办结率达100%。就南木林业局一次性下岗职工等劳动社保问题召开信访联席会议3次,成功稳控6名重点信访人员和1个重点信访集体。
二是完善综治中心建设及作用发挥。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完善综治中心组织机构,设立群众接待区、办公区、调解区和信息指挥室。在乡一级,统筹派出所、司法所、卧牛河法庭等力量入驻南木鄂伦春民族乡综治中心。在村一级,统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党员代表等力量,建立村级群防群治队伍,共计10支队伍52人,切实构筑起基层堡垒,逐步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共调处矛盾纠纷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建立乡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时点进行会商研判、分类处置,共研判矛盾纠纷6起、重点信访问题20个、重点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27名。
三是推进网格治理。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网格制度,由村(社区)两委人员任小组网格长。两个较大居民楼区通过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由所在网格的网格员兼任。建立了网格长、小组网格长、网格民警运行管理体系。通过明确网格职能,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党建、民政、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建设、应急、消防等各类工作,推动社会治理“一网统管”。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次,防火防汛极端天气宣传预警30余次,高龄、低保认证等帮办代办280余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及要求,不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围绕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乡政府法制审核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没有相关法律资质;法治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在充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队伍时,要尽量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保障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专岗专用,形成一支稳定的、专业的执法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发挥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压实党政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跟踪督导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进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增强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自觉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带头模范守法,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增强法治审核人员专业知识和法治素养,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法治政法建设一体化平台使用效率,严格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好未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考试准备工作,做好已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换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
(五)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