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村: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5〕112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字〔2025〕59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河西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现成立河西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西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旭娟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 峰 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庆宇 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 健 党群服务中心职员
李欣雨 社会治理办公室科员
闫法明 回民村党总支书记 主任
刘春艳 南市社区书记 主任
杨洪波 振兴社区书记 主任
张 炜 新城书记 主任
李志强 回民村党总支组织委员、村副主任
姜丽娜 新城社区两委委员
曲 栗 振兴社区副主任
高 琳 南市社区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河西街道办事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解决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治理办负责人李庆宇兼任。
各社区、村,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5〕112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字〔2025〕59号)要求,及时建立本村、社区农业普查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好本社区、村的普查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部门和社区、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此项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办事处不再发文通知。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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