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浩饶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各项行政处罚权限相关职责,确保辖区内的良好秩序,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法治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上级下放的行政处罚权限,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全面提升我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1. 通过实施行政检查计划,实现重点监管领域检查全覆盖,及时排查化解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2.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 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提升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浩饶山镇行政区域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2月。
(三)执法检查内容
1. 河道、水土等综合管理、处罚:
(1)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2)重点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活动。
(3)重点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4)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 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行为。
(5)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2. 镇区内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处罚:
(1)重点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活动。
(2)重点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活动。
(3)重点对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活动。
(4)重点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行为。
(5)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牌设施,影响市容的行为。
3. 草原、森林等综合管理、处罚:
(1)重点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活动。
(2)重点对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未按照确定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3)重点对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活动。
(4)未完成造林任务的行为。
(四)执法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按照各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重大活动、特殊天气、重大节日等实际,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举报实际及高发类别和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计划随机抽查;根据市、镇两级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要求
1.按照分工确保至少2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
2.加强与上级执法部门、镇内相关站所的沟通协作,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形成监管合力。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责令改正、执法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我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