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兴华街道青松社区残疾评定公示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家庭住址
1
孙海明
男
1974.06.20
肢体
四级
兴华街道青松社区
公示时间为: 2025年 11月7日至 2025 年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人员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请在公示期间向所在村、社区反映。
受理电话:0470-2846980受理地址:兴华街道青松社区
社区负责人签字(公章):
2025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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