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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3011607561G/202510-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洼堤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洼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23 发布日期: 2025-10-24
洼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10-24 15:28 来源:洼堤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洼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洼堤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各项行政处罚权限相关职责,确保辖区内的良好秩序,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执法检查范围

受洼堤乡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辖区内5个行政村的水利、草原、城管、卫生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集中行使好自治区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

二、明确执法检查方式

2025年每月检查一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灵活调整检查时间。每月根据实际开展日常巡查;结合各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重大活动、特殊天气、重大节日等实际,适时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针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明确委托执法权限

(一)行政检查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委托执法范围内的相对管理人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有权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限期纠正,并向扎兰屯市大河湾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

(四)提请行政强制权。受委托单位在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认为有必要对违法行为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四、明确执法检查内容

(一)加强区环境卫生整治检查力度。为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及时杜绝辖区内各类不文明现象,坚持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抓手,与洼堤乡经济发展与建设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工作合力,集中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挂、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

(二)加大破坏生态环境巡查检查处置强度。采用不定期巡查的方式,不断强化辖区内生态环境日常监督。及时受理处置5个行政村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果断打击毁草开荒破坏植被、违规采砂破坏河道、非法采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注重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利用自然资源,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增强违法建筑清查工作。严格控制辖区内新增违法建筑,对发现和举报的新增违法建筑,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查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告知村民群众要想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建筑,需要提前确定土地性质,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方可进行建设,不断营造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氛围。

五、执法检查要求

随机抽取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