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政发〔2026 〕9号
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确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社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镇和各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基础,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入贯彻王伟中、包钢对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扎兰屯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指示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柴河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以镇政府、镇直各部门和居委会、各企业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镇、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分管领导、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居干部对所分包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将安全生产纳入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镇领导包保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社区责任。
4.建立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镇、社区、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5.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6.编制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7.向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报告和整治。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责任落实。
2.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4.建立完善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分析、上报。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小微企业和一般行业领域进行安全检查。
7.对上级有关部门向本镇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8.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9.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0.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1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1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7.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18.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领导工作,定期听取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9.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2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21.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2.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3.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协调、支持、配合本级党委、政府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4.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六)其他副职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5.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2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2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
29.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30.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31.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七)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2.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3.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4.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5.协助上级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6.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八)各社区安全员(网格员)工作职责。
37.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8.查清企业底数,建好信息台账。协助镇、社区全面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9.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报送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对集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储仓库、道路交通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重点巡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要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较大情况要向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九)辖区企业责任
40.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五到位”。
41.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归档、总结,并报送至镇安委办备案。
42.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将演练情况和视频、图片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应急预案。
43.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用到的特种设备及高危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报送至镇安委办备案。
44.企业对员工的从业资质进行审查,杜绝无证上岗。同时做好职业病预防,配发齐劳保用品,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45.企业要建立好完备的操作规范,定期开展工人安全教育及职业教育,杜绝违规操作。
46.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8.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49.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三、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朱桎铻同志:(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站长、所长)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柴河林业局、绰尔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绰尔森工公司、阿尔山景区旅游公司。联系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柴河林业局、绰尔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绰尔森工公司、阿尔山景区旅游公司。对全镇范围内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龙振平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柴河森林消防大队、柴河森林公安分局,对全镇范围内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刘奉廷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保密、群团、老干部、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负责推进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三务公开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兼任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法庭。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副镇长姜达志同志:协助镇长工作,负责镇政府日常工作及财务、后勤保障、旅游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重点项目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方面)、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旅游发展)。联系农村信用社、税务等单位。
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派出柴河镇监察办公室主任曹艳云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镇纪委、监察办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韩立彬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关工委等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联系柴河电视台。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妇联主席马玉婷同志: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教育、党务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储备、妇联、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兼任党的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代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党务公开工作)。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政轩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武装、国防动员工作;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依法行政,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联系柴河森林消防大队、国网扎兰屯供电公司柴河中心供电营业所、邮政支局、哈多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鹏鹏同志(挂职):协助镇长负责依法治市、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一队四所日常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党委副书记刘奉廷负责信访化解、综合治理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方面工作。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镇长魏子凡同志:协助镇长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精细化管理、人居环境整治、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统计、教育文化卫生、残联、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劳动就业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及镇容镇貌管理)、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工作)、自然资源所。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镇长吕树强同志:协助镇长工作,负责生态环保、农牧业、农机、林业、水利、土地等方面的开发利用、管理及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金融工作,负责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联系柴河林业局、运管站等单位。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及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按岗位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四、镇直各部门及派驻单位责任清单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村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具体负责合法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培训;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零售经营单位的外部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企业的安全监管,负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负责镇区建筑物改、扩建及改变用途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村房屋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建筑物上的高铁塔、晒水桶等各种搁置物(悬挂物)等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取缔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的食品经营摊点。主要负责建设项目,中标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点危险源管控及相关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定期对已在运行的项目,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消防设施配备、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水利):负责本行业水上、水下施工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设施(包括水库、堤、坝、水闸等)和河道取沙等的安全监管;负责全镇的防汛安全管理。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农业):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药、鼠药等的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化肥等农资的安全管理;负责初级农副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依法开展农机登记、挂牌报户、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执法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农机事故及信息报告;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畜牧):主要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监督管理。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林业):主要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监管;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
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公共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购买、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严禁向非法矿山批供火工品,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的违法行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侦察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处置销毁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大型经贸、文化、体育等集会活动安全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对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对拒绝、阻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食品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分性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自然资源管理所:主要负责依法对无证探采矿、私挖乱采、超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学校:辖区内各学校主要负责校园(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急疏散技能,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车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等;负责督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
卫生院:辖区内各卫生院主要负责全镇卫生室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负责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主要负责对全镇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并对辖区内如设备接电、施工用电等电力施工情况提前进行掌控,提前做好现场安全作业环境评估、指导监督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工地要立即进行停电处置,并报镇政府和居委会,协调配合做好用电安全工作。
如因机构改革进行职能调整,安全生产责任随职能划转。
五、各社区责任清单
各社区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未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社区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建立本社区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本社区和企业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柴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