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等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齐抓总要求,稳定粮油生产,巩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持续健全我市耕地轮作体系,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26〕298号文件)和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6年呼伦贝尔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6〕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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