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史凤兰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扎兰屯市蘑菇气镇团结居;原证号:扎国用(2016)字第0221号;面积:商业36.4平方米、住宅36.4平方米;用途:住宅、商业。
特此声明作废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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