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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6-30 发布日期: 2026-06-30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0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扎卫职罚﹝2026﹞1号 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给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案。 内蒙古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给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职业卫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补充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警告 2026年6月1日 2026年6月30日 行政处罚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