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原廉租住房承租人员已不符合承租廉租住房资格。经所属街道及社区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现将变更人员信息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全体居民监督。
一、变更人员基本信息(包含同户籍人员)
1. 姓名:齐锐,身份证号:1521031973****1570,姓名:孟广清,身份证号:1521031974****521X,原廉租住房地址:塞外明珠14号楼4单元402。
2.姓名:王俊明,身份证号:1521031968****001X,姓名:吴凤玲,身份证号:1521031965****0088,原廉租住房地址:明月花园31号楼4单元302。
3.姓名:马淑华,身份证号:1521031963****0644,姓名:赵宇,身份证号:1521031991****0636,原廉租住房地址:明月花园31号楼3单元101。
4.姓名:张传利,身份证号:1521031964****2115,姓名:张秀丽,身份证号:1521031970****572X,姓名:张玉超,身份证号:1521031993****2115,原廉租住房地址:绿林家园33号楼4单元503。
5.姓名:丁学军,身份证号:1521031971****0310,原廉租住房地址:滨河雅居5号楼3单元303。
二、公示期限
2026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
三、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扎兰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办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0470-3203836
现场反馈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扎兰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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