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
一、来 源
满族的称谓出现于十七世纪初的明朝末年,周朝时称肃慎;秦朝时称挹娄;三国、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时称靺鞨;辽宋、元明时称女真;明末或清朝始称满洲。发源于松花江、长白山一带,“白山黑水”为其生息繁衍地。
清末之前,扎兰屯地区只有满族官吏居信。居国之初,满族人口陆续从辽宁、吉林等地迁入扎兰屯地区定居谋生,基本与汉族迁入的情形相同,分布于全市城乡各地。本地区满旄在民已无任何原有民族特点,其文化与习俗等同汉族。但历史上满族亦有鲜明的民族特征。
二、语言和文字
满族很早就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满族属阿尔泰系满——通古斯族满语支系,在金代创造自己的文字——女真文。16世纪后期,又用蒙文注音创造了满文。17世纪又在原满文的基础创造了新满文。爱新觉罗·乌拉熙春编著有《满语语法》、《满语索本》等书。满文经过“女真文——老满文——新满文”三个演变阶段。现在我国规定使的少数民族中不包括满文,除专门研究外,满文不常用。满语除黑龙江、新疆地区使用外,在全国其他地区基本不用。
三、服饰
满族服饰承袭了其先祖女真人的传统,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它反映了北方骑射民族的生活特点的审美情趣。
旗袍(满语称介衣):分为单、夹、皮、棉4种。款式为夹领(后来习惯加一条假领)、窄袖(或箭袖)、左衽、四面或两面开禊,有扣绊、来带。满族还喜欢旗袍外加马褂(清代盛行加坎肩)。
套裤(满语称漏季阿力):只有裤筒,没有裤裆,套在裤子外面。
帽子:男了秋冬季戴暖帽,春夏季戴凉帽。暖帽有沿,凉帽无沿。两种帽子均为礼帽,出门、会客时戴,平时戴便帽。
扇形冠:俗称“旗头”或“官装”,戴扇形冠者多为满族上层妇女,下层妇女一般只有年节或结婚时穿戴。
冠形如扇,用青色绒、缎制成,上面缀有花饰。与旗袍相衬,更显的艳丽俏俊、端庄典雅。
佩饰:荷包和香囊。满族的荷包和汉族不同(唐代以来汉族端午节佩带荷包,目的是祛鬼避邪),满族荷包的用途没有传承关系,它是由女真时期出猎时装食物的“囊”(皮制的饭袋)演变而来。
饮食:满族以面为主,称面制品为“饽饽”。有芙蓉糕、绿豆糕、花卷、凉糕、豆角卷子(俗称“驴打滚儿”)、春饼、艾吉格饽、金丝糕、马蹄酥、炸糕等。不但品种多,而且制做精美,风味独特,闻我于世。故有“满点(糕点)汉菜之说。
居室:满族居室从其先祖肃慎时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地下到地上,从穴居到满洲老屋,体现了满族文明发展过程。
满族老屋一般是三间或五间,草顶土墙,坐北朝南(多数开东门、西三面筑成“匚”形火炕,满语称“土瓦“。满族尚右,西墙供祖,故西炕不睡人,南炕睡长辈,北炕睡晚辈。
窗户分上下两扇,用高丽纸糊在外面。
除正房我,还有马架子(窝棚)、仓房。
婚娶:满族先祖有“女行歌于途以求偶”和“放偷日”等婚俗。金代女真又盛行“指腹为婚”和“服务婚”。
后金(清)时期,随着向封建制度过渡和受汉族的影响,满族婚俗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渐形成了发封建伦理道德为规范的婚姻。
男女到婚龄后,由媒人转交双方的“门户贴”,然后双方主婚家长由媒人带领到对方看视,称“相看”(俗称“相亲”、“看门户”)。双方同意后,男方以簪珥等做定礼,称“放定”。之后择吉日正式将聘礼送至女方家,称“下大茶”。
迎娶前一日,新娘离家到男方家附近住宿,称“拜下处”。陪送的妆奁送至男家,放于门前案桌上,称“过箱柜”。
吉日清晨,女家用彩车送亲,女方哥哥护送。路遇水井、坟墓等用红毯把彩车蒙上,意为“避煞神”。
娶回后举行拜天地,也称“拜北斗”。然原形“坐帐”,接着是挂铜镜、抱宝砖等程序。晚上,新娘、新郎宿在帐篷中。再就是揭盖头、新娘开脸、夫妻喝交标酒、吃合喜面等。
次日,夫妻同拜先祖、父母及长辈,称“分大小”。
满族的这些婚俗,部分被当地汉族吸收,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移风易俗,这些婚俗已基本消失。
丧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满族先后经历了土葬、兽葬、火葬、树葬、水葬等多种葬俗。
肃慎、挹娄、勿吉时代,一般是春夏死土葬、秋冬死兽葬。春夏死当日葬之于野,有椁无棺。
辽代女真葬俗比较原始,“死者埋之,而无棺椁”。后由于阶级分化,“贵者焚所宠奴婢,乘鞍马以殉之”。
金代女真墓葬已有棺,甚至兼有椁。贵族死后石条砌墓,墓前置石人、石马等。
明代女真葬俗各部不一。树葬,即把棺材吊在枝叶繁茂的大树上。还有一种树葬是将死者置于大树的腐洞中。
居住在江河水滨的满族先民多为水葬。
火葬一直沿袭到清初,满族进入辽沈大地后,受汉族土葬风俗的影响,形成了以土葬为主的新葬俗、历经数百年。
禁忌:
1、满族有敬犬之俗。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不铺狗皮褥子。
2、不打喜鹊和乌鸦。
3、满族多在院内(东侧)栽柳树,做祭祀佛托妈妈的神杆。不得污秽,不得在树下拴马或喂家禽。
满族的这些禁忌带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同时也表达了满族人的报恩思想。
满族信仰萨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