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扎兰屯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研判会商机制的通知
2020年11月23日,扎兰屯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扎兰屯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研判会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机制”)。
一、 机制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规范应急救援调度管理,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判,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全面客观地分析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提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科学决策依据,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研判会商机制。
二、 机制的安排与参与部门
例行会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下一季度自然灾害趋势。具体时间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临时会商:遇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临时会商。
根据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例行会商采取会议会商形式。临时会商可采取会议会商、电话会商等形式,也可通过传真、互联网等形式互通工作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
会商会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召集,也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业和草原局、地震办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参加。
三、 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灾情分析、预测。市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科局分别通报当前季度的雨(雪)情、汛情、旱情、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等动态信息并对下一季度进行分析预测,综合分析灾害形势、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并提出应对措施。
二是灾情损失通报。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当前季度的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房屋受损、基础设施受损、人员紧急转移安置、经济损失等情况。
三是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提出风险监测和减灾措施建议。会后,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形成自然灾害形势分析报告。
四、 机制的其他要求
1.各参会部门要加强对当前气象条件、经济发展态势、自然灾害形成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规律性的学习研究,围绕监测早、预警准、提醒快、准备足,提高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分析水平。
2.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会商会议要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参会单位提前准备好分析研判发言提纲,会上集中书面印发。要紧扣风险预判、事前防范这个重点,加强研判预警,确保谋在前、判在前、防在前,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