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社区“两委” 换届工作应知应会之八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答: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是多少?
答:《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是否可以委托投票?
答: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党的基层组织候选人名单如何排列?选举结果怎样公布?
答: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当选的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名单,按上级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得票不过半不能产生书记(副书记)时怎么办?
答:交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或者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当选的委员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