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扎兰屯市济沁河灌区、苇莲河灌区农业灌溉供水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21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发改价规范字[2018]736号)的有关规定,扎兰屯市发改委拟于2021年2月召开扎兰屯市古里金灌区、红光灌区、济沁河灌区及苇莲河灌区实施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构成
参加听证会人员1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5名、灌区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2名。
二、产生方式
1、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产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扎兰屯市有固定住房的人士;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农业灌区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扎兰屯市发改委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3、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和记者席,旁听人员2名,媒体记者2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扎兰屯市发改委。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于2月5日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扎兰屯市发改委价格股报名或将身份证扫描通过网络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超过规定人数时,将采取随机抽取办法确定参加人员。
联系人:马晨光 李春华
联系地址: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37室
联系电话:0470-3218481、3218426
邮箱:zltfgw@163.com
传真:0470-3205938
附件:1、成本监审报告(扎发改成监审报字[2020]3号)
2、《扎兰屯市济沁河灌区、苇莲河灌区供水水价成本测算专项审计报告》(扎新会专审字[2020]第39号)
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