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发布日期:2019-11-01
信息来源: 扎兰屯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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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名称) | 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对象 | 企业 |
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 |
办理材料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 |
申请条件 | 符合有限责任公司各项条件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470-3176033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民生大厦一楼 |
表格下载 | |
示范样本 | 无 |
材料类型 | 原件、复印件 |
来源渠道 | 身份证申请人自备、其余政府部门核发 |
受理标准 | 无 |
材料份数 | 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
材料要求 | 无 |
是否必须 | 是 |